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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各地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方向:额度更高 门槛更低

发表于2012-12-03

今年以来,全国多个城市对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了调整,总体方向是降低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门槛、提高使用率、并适度扩大适用范围。地方的这种政策调整,逐渐为进展缓慢的全国公积金制度改革描绘出大方向。在此基础上,各方期待公积金制度改革的进程能够加快,让公积金更好地支持普通职工解决住房问题。

发表于2012-12-03

相关的新政策实施以后,昆明市民提取住房公积金将省去到银行办理转账的程序,只需在公积金中心前台办理完即可实时转到自己的卡上。而办理公积金贷款也只需到昆明市公积金中心所属分中心、管理部的营业网点直接提出借款申请即可。这种办理模式大大缩减了市民的办理时间。

除昆明,近期济南、武汉、镇江等城市对当地的住房公积金政策也进行了调整。据不完全统计,今年以来,全国已经有超过40个城市调整了公积金政策。

发表于2012-12-03

细看这些政策调整,主要可以归为几类。一是上调公积金贷款额度,如厦门、南昌、郑州、南京、合肥等地,上调幅度普遍在15%—25%之间。二是将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房首付比例调低至两成,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,如武汉、沈阳、广州、重庆等地。三是在一定范围内允许在不同城市间公积金异地贷款或异地提取,如广东、武汉、南京等地。四是扩充公积金使用范围,如杭州放开了20年以上二手房的公积金贷款,镇江提出公积金可以支付自住房的物业费等。五是共同申请人的条件逐渐放宽,如新疆克拉玛依规定为直系亲属购买住房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,镇江规定新就业人员父母可申请成为共同还款人。

发表于2012-12-03

这些调整的共同点十分明显:降低公积金贷款门槛、放松公积金使用限制、提高公积金对购房的支持力度。

上一次出现多个城市的集体放松公积金政策的现象,还要追溯到2008年房地产市场低迷的时期。当时,政策调整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“救市”的作用。今年这一波政策调整,也是从年初楼市最冷清的时候开始的。因此,这些政策调整难免被贴上地方政府又想救楼市的标签。

发表于2012-12-03

地产市场研究部总监张大伟认为,公积金政策是为数不多的地方政府可自行决策的楼市调控政策,通过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等方式,不仅可以直接增强购房者的购买力,还可以向市场传递政策微调的信息。更重要的是,调整公积金政策,不会触碰限购、限贷这两条调控的“红线”。因此地方政府如果想微调楼市调控政策,公积金无疑是最好的切入点。

发表于2012-12-03

为了避嫌,各地出台相关的公积金政策时,无一例外的强调了调整并非要放松调控,而是在严格坚持调控的基础上,满足刚性购房需求。政策调整力度较大的武汉公积金管理中心就明确表示,这些政策调整,都是在严格执行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大背景下,坚持差别化信贷政策的手段。以公积金贷款比例最高可达总房价80%为例,只针对市民购买首套住房,且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。武汉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,此举在于满足武汉刚性购房需求,与当前房地产调控政策保持方向一致。

发表于2012-12-03

另据记者了解,现行的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修订工作已经持续了相当一段时间,有望明年正式公布。上述公积金中心负责人认为,《条例》的修订应该着眼于简化公积金办理手续、降低公积金贷款门槛、缩短审批的时间。同时在一定条件下,适度降低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,提高公积金的贷款额度,并适当延长公积金的贷款年限等。此外,应与金融机构协商,在某些情况下进一步降低公积金的贷款利率,鼓励人们使用公积金。相应的,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机构和职能也应作出一定调整。

也有专家指出,在努力提高资金使用率的同时,也应根据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动态变化情况,保证沉淀资金的合理比例,避免出现“无钱可贷”的情况。

发表于2012-12-03

“异地互贷”、“异地提取还贷”需求是否能实现?

在各地对公积金政策的诸多调整中,公积金“异地互贷”和“异地提取还款”政策格外引人关注。

所谓异地互贷,就是指购房者在其他城市买房时,也可以使用在本地缴纳的公积金。近几年,随着一线城市房价不断上涨,不少在一线城市工作的人把购房目标转向了周边的二、三线城市或自己的老家,如北京人在河北燕郊买房、上海人在江苏昆山买房等。或者在省会工作的人,选择在周边城市买房。但是,按照原来的政策,由于购房者在北京或上海交纳的公积金,他们在其他城市买房,就得不到公积金贷款的支持。显然,公积金异地贷款的需求正越来越多。

发表于2012-12-03

目前,全国范围内实现公积金互贷的,仅限于同一省份的几个城市之间。如先行改革的辽宁、珠三角、长株潭三地,都是彼此经济联系紧密的城市群。

以珠三角为例,2009年,广东省在广州、佛山、珠海等8个城市之间启动了公积金异地互贷,截至2011年6月底,这8个城市已互放异地公积金贷款6200余户,金额达到13.5亿元,取得了良好的效果,今年这一互贷范围增加到9个城市。

发表于2012-12-03

目前,跨省的公积金互贷则尚未实现。此前北京与秦皇岛之间曾开展相关试点,但事实上2009年年底就已经暂停。

要实现公积金异地互贷,难度并不小。专家指出,如果施行互贷的两个城市个人收入水平和房价水平相差悬殊,可能造成资金的流失和不合理利用。另一方面,跨地域的公积金互贷,应当需要完善的制度,尤其是要加强审核,避免因为制度上的漏洞出现骗贷的行为。在个人住房信息联网尚不完备的情况下,操作难度大、存在一定风险。此外,相关机构在异地管理和交流上还存在技术障碍。因此异地互贷的探索应当谨慎前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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